RSS Feed
5

西安——戈麦的夏天(九、十)

Posted on 星期六, 九月 5, 2009 in 网络文摘


乔涛说没错,那些传言都是真的,我正在离婚。我本来和朱砂没什么,不过我怎么解释陈瑞她都不听,只是吵吵嚷嚷地说当初不是为了和我结婚,她早就听朋友的话辞掉电台的工作区北京发展了,兴许现在也演了电视剧拍了广告成了明星。何致落到这地步。他说我也很感激她放弃这些个可能性跟我结婚。可是她老说,就变成了一种要挟。此前都是她自觉自愿的选择,现在都变成了对我的无私奉献,你我都是学经济的,这么说明显不符合实际也违背科学吗。

乔涛说现在我同意离婚,她又不同意了。我预备躲开她,我已经申请去南京的办事处了。他说叶蓬葳,有句话我要交待的,你见过冯瓯是吗,要是你想跟戈麦有个好结果,就别再想着冯瓯。

我是见过冯瓯,她回来休寒假三时候。她还是那么美,站在我面前,仪态万方。我看着她,此前我就会疑惑,我不知道她眼睛里面的柔情是送给谁的,她望着我时,是透过我的眉宇在温习刘益阳的眼神,还是想起了那一年我在宿舍楼下淋着雨傻等的执著。现在我还是疑惑,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,那就是当她伸出手握住我时,我的心没有习惯性的惊悸。在她离开我的怀抱挥手说再见的时候,我也没有像从前那样觉得身体中的某部分跟着她一道游走了。

我想起某天戈麦念给我听的话:某一天,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痛苦,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发抖,不会在街上为了遇见她而改变行程,情感现实渐渐变成心理现实,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,那就是冷漠和遗忘。没有任何伤口和血迹,爱情就这样消逝了。

戈麦说这是普鲁斯特写的。我不知道他是哪国人,我想他一定目送过爱情的离开,才能写得这么好。

发现我自己心跳平稳体温正常的完成这次会面,我内心震动异常,因为我不知道这变化是缘起于何时。

所以我说乔涛,你放心,我对冯瓯已经没什么了。

乔涛真的去了南京,陈瑞在电台里开始转作情感热线的主持人,有了身世之叹的缘故,常常接着电话就义愤填膺的,很快在节目周围聚拢了一批妇女听众。

转眼到了四月,戈麦问我“五一”长假可有什么打算。我说那么远的事,我还没想。戈麦说你怎么看起来心绪不宁的。我说戈麦,有话跟你说。

三月底吧,头头就找我谈话,说预备让我和成都分公司的老左换岗,他说你没问题吧,这可是你主动提出来的,你先前不是很想去吗。他说“五一”之后老左回来交接一下,你就去吧。

戈麦很平静。她说你要去成都是吗,不是广州也不是沈阳。我解释说我同意和老左换岗那是认识她之前的事了,而且原则上我只去两年。她掏出钱夹,说你夹在笔记本里的冯瓯的名片,她在成都电子科大当老师吧。你之所以去成都,是因为她不在广州也不在沈阳。

她说你想问我怎么知道的是吗,刘大妈看见你们了。别人看错有可能,刘大妈不会,她对你的脸记得那么真切,大半年来跟好多人描述过,不会有误差。她说我想过好多次,这一次恋爱时什么结果,不是没想过你会离开我,可是猜不到还是老掉牙的方式,这个男人打包走掉,把我扔给时间来处理。她说三月里我就知道了你爱的人是冯瓯,可是我想只要你不开口,我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我就相信那是真的,你也爱我虽然没到结婚的程度。她说我跟你说过的,再遇到这种事,我一定要干脆分手。腰斩比凌迟要慈悲的多。

戈麦换了手机,辞了工作,退了房子,藏在我呆了二十六年的城市某个角落中,干净利落的从我身边走开了,像一阵刮过就永远不再寒冷的风。

我去电台门口等陈瑞,她很客气,但是说她不知道戈麦在哪里。

我去了成都,冯瓯依约请我吃饭,吃的是火锅,我点了很多的素菜,仔细看看,挟了满满一碗的冬瓜黄花菜,全是戈麦爱吃的,想起戈麦坐在我对面闷头在锅里捡冬菇的样子,心里一抽一抽的,发疼。

冯瓯说你挟了一只海椒进去,不辣吗,我看你连眼泪都出来了。

十二月,冯瓯结婚了,同一个商人。婚纱照拍得很美,冯瓯穿着婚纱的样子和我想象中差不多。

六月成都极热,无雨。乔涛来看我,说到广汉出差,顺便来成都瞧我。他说戈麦现在在网上写小说,好像是写爱情故事吧,我们公司小姑娘常看,我问过戈麦,她说是她写的。

我说你有戈麦的电话,他说怎么你没有吗,戈麦说前阵子见过你,你“五一”不是回家看你爸妈了吗。我没碰到戈麦,虽然那几天里,我在城市里逡逡巡巡,我没遇到戈麦。

我上网找到了戈麦的小说。

她说我住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城市,城市中后很多方脸庞的男人,还有很多一根筋的女人。城中有太多象征永恒的东西,尤其盛产坟茔,每一个都古老每一个都堂皇,数个伟大的时代埋骨于此,相比较之下爱情就显得尤其短命,这城市的上空回荡着历史的骊歌,爱情的誓约听起来自卑而嬴弱。这不是一座青年人理想的城,所有这城市也盛产浪子,他们打包离开,胸怀远方面带笑容,对于留在这里的过去,他们背叛得毫无悔意。他们都是薄情的人,读这里的晨晨昏昏。

五月一个黄昏,我搭的公共汽车堵在二环口,两辆车并排向前蠕动。我看见了他,站在21路车的车尾,他盯着前方,和我没有交集。我想要是数到十车子还是不动,我就喊他的名字,告诉他我有多高兴再看见他。车子开动了。两辆车交错而过,在我数到六的那一秒。可是我又开始耍赖了,我向车子的中间挪动,拍着车玻璃大声喊他的名字,他的头动了一下,我又开始担心他回头会认不出我,我剪了头发,下巴由圆的变成尖的。可是他没回头。一个中年男人拍拍我说姑娘,别喊了,他听不见的。语气很温柔。我猜他也许做过同样的事吧,隔着窗呼叫不同方向的爱人,可是他们向一阵刮过就不再回来的风,走出了我们的天空,什么痕迹也不想留下。

我关了电脑,走到窗口,外面不知何时起,竟然噼里啪啦下起雨。我从裤兜里摸出那张便签,上面几个数字,是戈麦的电话。

我清清喉咙,听见话筒里嘟嘟的声音,觉得口干舌燥,几乎按捺不住要挂机的冲动。

我说戈麦,你好。我看了你写的小说。可是戈麦,我们的故事似乎没有那么美好。

她说美不美,见仁见智。就好像我一直觉得我爸爸是美男子,其实他张了一对蜡笔小新的眉毛。她说你要挂线了吗,我说没有。你那边天气好不好,她问。

我看看外面,说我们这里啊,落雨,雨点撞在窗子上炒栗子那种声响。

她说我们这里是晴天,已经看不出来了,你知道现在北京时间二十二点了。最近天气都很好,割麦子的季节吗。

我们同时说晚安,这一次,她的头不在我肩上。过了两天,我看到她的新小说,名字很怪,像一道问答题,山中一日,世上多少年。

我知道,这是她给我的答案,我们回不去了。(完结)

 

Leave a Reply